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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引進政府許可來台工作之各國產業移工、家庭看護工、機構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申請。

- 評估服務作業
成本分析及建議→仲介評估→引進規劃
- 取得引進移工資格之前置作業服務
- 產業移工:申請經濟部工業局函 → 就業中心登記刊登求才廣告與申請求才証明 / 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聘僱辦法證明書 →勞動部申請招募外國人核准函與入國簽證。
- 家庭看護工:協助在診斷書有效期限內(60天)衛福部長期照顧中心求才作業申辦→勞動部申請招募外國人核准函。
- 機構看護工:就業中心登記刊登求才廣告與申請求才証明 / 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聘僱辦法證明書 → 勞動部申請招募外國人核准函。
- 家庭幫傭:就業中心登記刊登求才廣告與申請求才証明 →勞動部申請招募外國人核准函。
- 引進移工前之申請作業
相關文件駐台辦事處驗證 → 依雇主聘工表提供合適的移工履歷表供雇主挑選 / 視訊工人 / 至國外挑工 → 辦理移工入境相關手續。
- 移工入境後服務:
機場接機 → 入境體檢 → 移民署按押指紋 →辦理居留證 → 聘僱許可申請 →按規定安排移工入境後滿6個月 / 18個月 / 30個月到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健康檢查。
- 後續服務:
- 提供雇主外籍移工管理手冊
- 提供移工中文與來源國母語對照之語言學習教材
- 提供移工來源國雜誌與法令相關訊息
- 提供雇主有關移工及人力仲介相關訊息
- 隨時提供政府相關法令訊息,並協助必要因應措施
- 協助雇主辦理康樂聯誼活動及節慶民俗活動
- 薪資發放相關作業服務(來源國文字對照薪資表提供、代辦稅務及匯款回國服務)
- 勞資雙方觀念溝通及爭議情事協調
- 定期巡迴服務
- 協助勞資雙方文件翻譯
- 協助安排更換移工將到期之居留證或護照
- 協助辦理移工返鄉探親入出國作業及期滿離境手續
- 期滿 離境 / 續聘 / 轉換作業:
- 期滿離境:協助辦理移工離境手續。
- 期滿續聘:協助辦理移工期滿續聘相關作業。
期滿續聘許可函申請 → 辦理居留證→按規定安排移工於續聘日後滿6個月 / 18個月 / 30個月到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健康檢查。
- 期滿轉換:協助辦理移工期滿轉換雇主相關作業。
期滿轉換許可函申請 → 媒合新雇主→媒合成功,辦理轉出作業;聘僱期滿前14天內未有新雇主接續聘僱,辦理移工離境作業。
- 協助雇主辦理移工轉任或聘僱為"中階技術人力"
2020年2月接送車一律汰舊換新,冠亞大家長考量員工"行的安全"與增加客戶乘坐的舒適度及安全性,秉持3年一期更新公務車,讓員工與搭乘者們行車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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